近日,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房身分场一组村民候某来到铁岭县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她于2011年9月15日委托铁岭县阿吉镇乌巴海村人姚某某开的安泰汽车租赁公司,将两台捷达轿车(车号为辽M86A66、辽MN0978)以每台3000元的租金,委托租赁,结果两个月租赁后,一直至今没有租赁费,她多次找到姚某某要租赁费,但是姚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姚某某的租赁公司已经欠她本人三万元租赁费,候某方知被骗。 铁岭县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大队长李波立即组织经侦大队和阿吉派出所民警,对铁岭县阿吉镇乌巴海村人姚某某所开的安泰汽车租赁公司,在铁岭县阿吉镇和银州区两地进行走访排查,同时将银州区房身分场候某反应的情况迅速向主管副局长马振武做了汇报。经民警工作后发现,姚某某开的安泰汽车租赁公司根本没有执照和租赁资格,随即铁岭县经侦大队立即展开立案调查。 此时正值铁岭县局持续开展的为期六个月的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犯罪分子顶风作案,不仅严重挑战公安机关的打击威严,而且也极大影响了社会安全感。铁岭县局对此高度重视,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市局党委委员、县局局长王军多次听取副局长马振武的汇报,并到经侦大队了解案件侦查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8月13日晚,经过民警细致摸排工作后,姚某某在银州区被抓获。 姚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经铁岭县局经侦大队专案组通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已经查明:该案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系铁岭县阿吉镇乌巴海村人,现住银州区。自2011年以来,该人以车辆出租为名,骗取侯某等12名受害人的13台汽车,并将这些车辆出租抵押,骗取他人钱款约百万元。该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其刑事拘留,经侦大队审讯组仍在强力攻坚,深挖其余罪和同伙,此案正在侦查中。 截止目前,铁岭县公安局警方将追回的13台被骗轿车,返还给12名受害人,受害车主在返还现场纷纷送上锦旗,感谢公安民警迅速破案挽回他们的上百万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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